之前的民事诉讼法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两年。现在民诉法修订后改成了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出借人的债权超过三诉讼时效的,该债权失去了法律的保护。出借人应当在诉讼时效届满前及时催要或提醒借款人。这里规定的三年针对的是约定了还款期限,该期限到期后的三年,如果对于还款时间没有约定,那么在借条书写后20年内起诉是可以受法律保护的。诉讼时效也会因提起诉讼、当事人一方提出要求或者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比如张三于2011年1月1日向李四借款10万元,借款期限3个月,借款到期后张三没有偿还李四借款,李四于2013年1月1日给张三打电话索要借款并录音,其诉讼时效便因为李四的权利主张而中断,时效自2013年1月1日开始重新计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