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单位的劳资部门在进行人员招聘时一定要对该人员进行基本的考察并了解该员工在原单位离职的原因,认为符合招入条件的要让员工本人书写承诺书(主要内容是之前无违法犯罪情况及和原单位无任何纠纷等);
2、一旦录用要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对于工作期限、工资等条款一定要详细注明,试用期可以在劳动合同中注明(根据法律规定:试用期,只能约定一次合同期限3-12各月的,试用期不得超过1个月,合同期限1-3年的,不得超过2个月,合同期限3年以上的,试用期不得超过6个月);
3、劳动合同签订后无特殊情况不得随意变更劳动合同的内容,变更劳动合同必须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采用书面形式,否则无效;
4、对于不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劳资部门要及时通知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对于经过告知后仍不签订的要在第一时间与该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
5、对于劳动报酬,在这里着重说明一下,尤其是关于加班费部分,因为法律对于工作时间和加班费的支付都已经作出了强制性规定,普通加班按照平时工资的1.5倍支付,节假日加班2倍支付,法定节假日加班3倍支付;
6、劳资部门可以在和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后将劳动合同原件全部收回并妥善保管;
7、劳动合同的解除,单位不要主动辞退或裁人,如果需要的话让劳动者提出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关系且不用支付经济补偿金的情形,解除时双方要签订《解除劳动合同协议书》,结清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