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总有劳动者咨询单位加班较多如何维权的问题,我根据法律规定和实践归纳一下相关规定,希望对大家能有所帮助。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第九条规定“劳动者主张加班费的,应当就加班事实的存在承担举证责任。但劳动者有证据证明用人单位掌握加班事实存在的证据,用人单位不提供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不利后果。”
很多劳动者都认为劳动纠纷案件中举证责任都是由单位承担,但是并不是所有的举证责任都在单位一方,加班费纠纷中劳动者就需要证实加班事实存在,大家在此类案件中要特别注意,以免徒劳一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