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某与王某自2001年经人介绍相识,2002年登记结婚,因双方性格差异较大,双方感情一直不是很好,2003年3月孩子的降生使二人的感情好转很多,但是随着时间的推移二人沟通越来越少,感情也越来越差,而且王某还有酗酒的恶习,酒后经常无故吵闹,跟甚者对张某和孩子会大打出手。为此,双方的家人曾多次为二人调解。
2011年陈某在无法忍耐后一纸诉状将王某起诉到了法院要求判决双方离婚,婚生子王某某由陈某抚养,合理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王某在接到起诉状后不同意离婚,并和家人多次找陈某要求陈某不要离婚,陈某的家人也希望陈某慎重考虑一下,最好不要离婚。陈某经过考虑后以双方和好为由到法院撤回了离婚案件的起诉,法院经过审查后认为陈某的请求符合法律规定,准许陈某的撤回起诉申请。
章丘离婚律师提醒,婚姻不是儿戏,结婚后夫妻双方应共同努力去经营和维护,根据婚姻法等相关法律的规定夫妻一方起诉后可以撤回起诉,这是起诉方的权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