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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中约定的发生工伤单位不承担赔偿责任及合同期内不能结婚是否有效?
双击自动滚屏 发布者:admin 发布时间:2013/5/15 8:04:47 阅读:4007次 【字体:

 

因为劳动者法律意识薄弱等一系列原因,劳动者和单位相比处于明显的弱者,时间中劳动者在和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时经常有“发生工伤劳动者自行承担”、“合同期内不能结婚”等类似条款,法律对于此类条款是如何定性的呢?是否有效呢?章丘劳动律师结合法律规定,解析如下:

20112月,徐某经某宾馆考核合格招为服务员,并与宾馆签订了为期2年的劳动合同。合同约定:鉴于宾馆服务行业本身的特殊要求,凡是在宾馆工作的女性服务员,合同期内不得结婚。否则,企业有权解除劳动合同。徐某当时对这一规定没有太注意,就签了字。20126月,徐某与其男友结了婚,不久怀孕。宾馆得知后,以徐某违反合同为由,于20128月解除了与徐某的劳动合同,并没收了徐某签订合同时交纳的抵押金3000元,徐某不服,向当地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劳动仲裁委经审理后认为,婚姻自由是宪法赋予公民的基本权利,男女双方只要符合法律的规定,就有权结婚,任何组织和个人都不得干涉公民的结婚自由。从合同看,徐某违反了劳动合同的约定。但该条款违反了法律规定,是无效条款。劳动仲裁委裁决撤销了宾馆解除劳动合同的决定,责令宾馆继续履行劳动合同,并退还被没收的合同抵押金。

综上,对于类似的约定,均不符合法律的禁止性规定,系无效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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